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办法-河北菇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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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饲料生产企业管理,保障饲料产品质量安全,促进饲料工业和养殖业可持续发展,维护人民身体健康,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办法》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本办法施行之前已设立的饲料生产企业,应当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内办理《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

本办法适用于设立饲料生产企业的审查,但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和动物源性饲料生产企业除外。

《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办法》已于2006年11月7曰经农业部第2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饲料生产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应当收回、注销其《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并予公告:(一)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不再具备本办法第二章规定条件的?

(二)停产两年以上的?

(三)破产或者被兼并不再生产饲料的;

(四)迁址未通知主管部门的?

(五)买卖、转让、租借《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的;

(六)连续两年没有上报备案材料,经督促拒不改正的。

从事饲料生产企业审查、监督检查的单位及人员,应当为企业提供的技术资料保密?

现场检查时,不得妨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财物,不得牟取其他利益!

饲料管理部门依法注销、撤销《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的,应当及时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合格证、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的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满后继续生产的,应当自有效期满前6个月内持原证件申请换发。

违反《内蒙古自治区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规定,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的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饲料综合管理法律法规合格证、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超过有效期,继续生产的,由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牧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