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肥生产企业账务处理-河北菇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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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出口,核销单抬头是该生产企业还是外贸企业------核销单抬头是外贸企业,因为是外贸企业报关收汇,将来也是这个外贸企业去核销;

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权是说明这个企业可以自行进出口货物,如果没有,就需要寻找有进出口权的公司代理进口。

也就是说可以直接在银行付汇收汇,在海关自行进关出关!

(1)货物出口并确认收入实现时,根据出口销售额(FOB价)做如下会计处理: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等)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等)(2)月末根据《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中计算出的“免抵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做如下会计处理: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3)月末根据《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中计算出的“应退税额”做如下会计处理:借: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4)月末根据《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中计算出的“免抵税额”做如下会计处理: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5)收到出口退税款时,做如下会计处理: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1)货物出口并确认收入实现时,根据出口销售额(FOB价)做如下会计处理: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等)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等)(2)月末根据《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中计算出的“免抵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做如下会计处理: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3)月末根据《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中计算出的“应退税额”做如下会计处理:借: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4)月末根据《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中计算出的“免抵税额”做如下会计处理: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5)收到出口退税款时,做如下会计处理: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某企业为酒类生产企业,为促进销售,给予销售达到一定数量购货方一定的利润返还?

购货方一般为增值税纳税人,企业取得购货方开具各类服务业发票,作为销售费用处理,上述税务处理是否存在税务风险,如果存在税务风险,如何进行正确的操作。

销售返利是厂家为了鼓励和促进购货方对本企业产品的销售,根据销售情况而给予购货方一定的利润返还。

贵公司为促进销售,给予销售达到一定数量的购货方一定的利润返还,显然属于销售返利。

销售返利虽然从表面形式上称之为“返利”,但本质上仍属于价格上的减让,只是因为该减让须根据既定目标才能给予。

贵公司取得购货方开具各类服务业发票,作为销售费用处理,该项税务处理存在以下税务风险:1、销售返利不能冲减销售额,增加增值税负担!

贵公司销售货物的实际收入为扣除“返利”后的余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文件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以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

而贵公司取得的“返利”服务业发票由购货方单独开具,这显然不符合“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条件;

因此,贵公司给予购货方的销售“返利”部分就不允许抵减其销售额,从而增加了贵公司的增值税负担?

2、购货方通常为增值税纳税人,而开具服务业发票,应该以存在应税劳务为前提,但实际并不存在劳务,开具发票与事实不符,属于“未按规定开具发票”行为?

贵公司存在该类销售费用不能税前列支的风险!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36号)根据:“一、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部分收入,按照以下原则征收增值税或营业税:……(二)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不征收营业税。

”二、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折扣折让行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279号)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于购货方在一定时期内累计购买货物达到一定数量,或者由于市场价格下降等原因,销货方给予购货方相应的价格优惠或补偿等折扣、折让行为,销货方可按现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有关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因此,在日常实务中让利的税务处理主要有三种情形:一是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经销企业向生产厂家提供一定劳务的收入,例如进场费、广告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应开具服务业发票,缴纳营业税。

销售方往往凭购货方的合法票据作销售费用或冲减销售收入的处理,这种情形不可以抵减销售收入和销项税?

二是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的各种返还收入,应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这种情形也不可以抵减销售收入和销项税;

三是比照销售折扣进行处理。

销售方请购货方到购货方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具《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后,由供货方向购货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这样销货方不但可以凭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冲减当期销售收入而少交流转税,而且也可以合法抵减计算所得税的销售收入;

因此,根据上述规定,建议贵公司对于销售返利,直接出具红字专用发票,冲减当期销售收入而少交流转税,而且也可以合法抵减计算所得税的销售收入。

同时购货方凭此红字发票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同时冲抵当期已销成本。

以上就是本文全部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你例一:出口生产企业一般贸易免税申报及出口退税会计处理1、淮安四维工具有限公司2007年8月出口自产工具一批,12万美元;

12×7.5(汇率)=90万元征退税率之差=17%-5%=12%90×12%=10.8万元借:产品销售成本10.8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10.8借:应收外汇账款90万元贷:出口销售收入90万元2、当月接退税部门“出口货物退(免)税审批单“,载免抵退审批34万元,其中退税审批20万元、免抵14万元。

借: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20万元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货物抵减内销应纳税金)14万元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34万元具体账务处理如下:1.购人货物及接受应税劳务时,按增值税扣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借: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原材料/管理费用/制造费用等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2.出口货物: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贷:主营业务收人结转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1.计算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

账务处理如下: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当期应退税额)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当期免抵税额)主营业务成本(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当期免抵退税额)——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收到出口退税款: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

同样按照别家的账务来做啊石家庄柏坡正元化肥有限公司(平山——尿素、大颗粒尿素、多肽尿素),中冀正元化工有限公司(无极——碳酸氢铵、硝铵),石家庄正元化肥有限公司(灵寿——尿素、大颗粒尿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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